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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魏文亮代表天津相声界远赴宝岛台湾参加台北曲艺团师承相声专场演出《明师高徒》,受到观众热烈欢迎。两岸文化交流反映的是两岸同胞推动两岸关系循序渐进的一个过程,也是两岸关系发展的一个客观的必然趋势,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需要。
一
经过30年两岸同胞的交流交往,两岸的经济结合和利益的融合已是十分的广泛和深入,也得到两岸同胞的普遍认同和支持,人员往来也十分频繁。然而,长期以来,两岸关系的一个矛盾现象却在困扰着我们。那就是,两岸的经贸关系的发展,并不直接而且必然地带来两岸同胞的认同感差距的缩小。
而且两岸的经贸交流固然使两岸逐步地形成利益共同体,但经贸交流主要以利益为取向,并不能自动地转化为上层的意识形态,难于影响到深层次的认同感、信仰与价值观。在这里,文化交流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
广义的文化是人类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及其创造出来的各种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文化规范引导着人们的行为模式、态度视角、情感意向。在历史上的中国,文化认同几乎就等同于国家认同,作为一个强有力的纽带,维系着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没有中断,延绵至今。
因此,海峡两岸的交化交流、合作与整合,在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中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两岸文化交流,可以深化两岸同胞的了解和理解,可以密切两岸同胞的感情,逐步建构起共同的新中华文化,形成两岸新的共同的文化认同。如果两岸只有经贸交流没有文化交流,或者文化交流不够充分,跟不上经贸交流的步伐,两岸关系也将出现崎形的发展。正如台湾学者张亚中先生所忧虑的:两岸关系被“物质化”了。他认为“两岸关系物质化固然有助于两岸良性互动,但是并不必然能够加强两岸的认同巩固,有时可能反而会加深两岸认同的分歧,而强化台湾主体性的论述,”从而使“两岸在心理认同上逐渐愈来愈远”。也就是说,如果两岸没有充分的文化交流,台湾的所谓“主体认同”将根据台湾自身的国家认同塑造的逻辑,会越走越远,其结果将无助于两岸同胞共同认同的建构,最终将有损于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
正是由于文化交流对两岸关系的重要意义,因此祖国大陆历来十分重视。1995年1月31日江泽民总书记发表了促进当前两岸关系和平统一的八项主张中明确指出:“中华各族儿女共同创造的五千年灿烂文化,始终是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神纽带”。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年12月31日发表的关于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六点意见中更进一步指出:“两岸同胞要共同继承和弘扬中华文化优秀传统,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交流,使中华文化薪火相传、发扬光大,以增强民族意识、凝聚共同意志,形成共谋中华主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
三
两岸文化同根同源,本为一家。1895年日本占领台湾后,两岸处于长期分离状态,文化建设各历史的过程中形成了各自的特色。台湾文化也蕴育了台湾同胞的台湾意识。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说的:“中华文化在台湾根深叶茂,台湾文化丰富了中华文化的内涵。台湾同胞爱乡爱土的意识不等于台独意识”,准确地概括了台湾文化与中华文化的关系,以及台湾文化的特点。确实,尽管经过近百年的分离,但中华文化仍是台湾文化的主体,形塑着台湾同胞基本的生活方式。同时,在历史、地理和现实的多重外在环境影响下,台湾文化也兼具有自身的一些特色。如:台湾文化具有浓厚的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和当地原住民文化特色,同时还受到西方文化、日本文化的影响。使得台湾文化十分丰富多元。因此,台湾文化既有中华文化主体性的一面,又确实有其多元化的一面。台湾文化与祖国大陆文化既有其相同、相通的一面,也存在着需要相互包容、相互借鉴的一面。这是我们所面对的两岸文化交流的现实。这使得两岸的文化交流比经贸交流来得更为复杂,成效也更为缓慢,更需要耐心和包容。
四
30年来,由于利益的趋动,两岸对于推动两岸的经贸交流与合作都充满着热情,投入巨大的力量,促进了两岸经贸关系的长足发展。30年来,两岸的文化交流也有所发展,但与两岸轰轰烈烈的经贸交流相比,确实有很大的差距。毕竟两岸的文化交流不仅不会带来立即的经济利益,而且还需要有大量的投入。因此,30年来,两岸文化交流具有很强的民间性、偶发性的特点。而且还经常受政治因素的干扰,使得文化交流的成本高,交流效率不高,交流有效性不足。同时还存在着交流的动力不足的问题,因此文化交流常常流于形式,投入严重不足。同时,“台独”对台湾文化的反向建构,对两岸文化交流的排斥,以及文化交流常常面临着难于克服的矛盾,使两岸文化交流步履维艰。
随岛内形势出现了历史性的转折,两岸文化交流也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两岸文化交流出现了积极发展的势头。两岸同胞都应给予高度的重视,大力促进两岸文化的大交流。
首先要将两岸文化交流纳入国家整体文化发展战略中。两岸文化交流要高瞻远瞩,宽阔包容,通过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努力提高两岸同胞精神生活的水平和质量,逐步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在两岸文化的交流与整合中共同建构起面向中华民族复兴的共同新文化。
其次是两岸文化交流的广泛性。文化领域涉及到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两岸的文化交流也因此要涉及到各个领域、各个阶层、各个部门、各个地域、各个民族。因此需要动员起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各个部门、各地方积极配合、支持和参与。
再次是两岸文化交流应该制度化。两岸文化交流要取得成果需要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要取得积极的成果,产生实际的效用,就需要克服浅层次、随遇性的交流。两岸当局要对两岸的文化交流作制度化、规范化的安排,达成文化交流的共识,签署文化交流协议。使两岸的文化交流常态化、正常化。
第四是两岸文化交流的整合性。两岸的文化交流不是为了交流而交流。它需要为两岸人民精神生活的提升有帮助,对两岸和平发展有帮助,对中华民族的伟复兴有帮助。因此两岸的文化交流应逐步从交流走向整合,要让两岸的文化交流成果走进千家万户,落地生根,从而形成两岸的文化共同体,建构优秀的新中华文化,让两岸的中国人携起手来,为世界文化的发展做出贡献。